活動須知
1) 活動餘款將會在當日活動前收取。(請付現金或支票,不設過後付款。)
2) 而報名參加者自行改期須繳付團費之50%作手續費,自行取消是次之活動者,將由本中心將來訂全數充公,不作發還。(如取消參加活動者,必須於出發前五天通知本中心,本中心有可能將會向有關之聯絡人追收團費 餘數。)
3) 出發當日之天氣 : 若由香港天文台發出三號或以上之暴風訊號,或紅色及以上之暴雨警告時,當日之活動將會取消;本中心職員將會聯絡客人再行商討改期(三個月內),而不須另加額外之費用;假若自行要求取消是次之活動,本中心將不會退還已繳交之訂金及費用。
4) 參加者必須在參加日前五個工作天確定參加之人數,而本中心會以該人數為最低之收費。
5) 如經銀行過數,請將銀行存根之副本請連客人資料,以電郵方式交予三軍外展中心辦事處。
6) 此野戰訓練遊戲將會消耗大量體能及帶有存在性的危險成份 ,凡有身體不適或有隱疾者不宜參加,參加者個人之傷亡,公司將不負責賠償及負責有關之責任。
7) 一切意外之受傷,本公司將不負責賠償及負責有關之責任。
8) 裝備借還須本人親自前往,領取裝備後,請自行檢查裝備,如有疑問,請即與導師或服務台聯絡。否則,損壞或遺失,須照價賠償,賠償金額將會列明在裝備租借表格上, 敬請留意。
9) 請各參與者自行保管本中心所提供之裝備,如有損壞或遺失,須照價賠償,賠償金額將會列明在裝備租借表格上, 敬請留意。
10)在本中心範圍內,不可進行一切違反場內守則及香港法例之任何活動。
11) 戰區範圍內,不得擅自除去軍帽及護目而引致之任何損傷,後果自負。
12) 在休息區範圍,不得擅自開槍,如傷及他人,後果自負。
13) 本中心已領有電訊管理局發出有效之無線電通訊器牌照,只供本中心工作人員使用;任何人仕自攜無線電通話器使用而未有有效之牌照,則後果自負。
14) 在本中心內,祇可使用槍口能量不超過1.5焦耳之電動氣槍,如發現任何2.0焦耳或以上之槍械(包括使用含有火藥之槍械)在本中心範圍內攜帶及使用;經勸喻不果,本中心將報警處理,後果自負。
15) 以上只屬三軍外展中心之部份條文;如有任何爭議,將由本中心之負責人作最後決定。